北京儿童医院黑龙江医院项目施工总承包-消防工程专业分包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2024年10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YJZHF-CS-2024023
2.项目名称:北京儿童医院黑龙江医院项目施工总承包-消防工程专业分包
3.预算金额:13054145.09元(含税价格)
4.最高限价:13054145.09元(含税价格)
5.工程内容:北京儿童医院黑龙江医院项目的消防专业分包,包括但不限消防电系统、消防水系统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余压监控系统、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急照明的联动控制系统、泵房内控制柜、风机风阀联动控制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电梯联动控制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含消防水炮)、消防水泵房内设备及管道和配件、高位水箱间的设备及管道和配件、消防水外网、消防电外网、消防水电系统的抗震支架等消防专业的相关系统施工(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7.项目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船口街道规划158路以北,规划142路以东,规划143路以西,原哈尔滨妇女儿童联合医院以南。
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其他开户证明材料)。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人员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 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 (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信誉要求:
潜在供应商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3年(2021年10月-投标截止之日前)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
潜在供应商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为准)。
潜在供应商须对本单位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进行查询,如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为准)。
4.其他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集团公司中子公司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5.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供应商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如供应商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本次仅发售电子版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0月1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将获取磋商文件登记表信息填写齐全后传至我公司邮箱tyzb003@163.com获取磋商文件。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具有应答资格。获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详见“附表:获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2.磋商文件售价套500.00元/本,售后不退。
3.磋商文件费汇款信息
户 名: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站前支行
账 号:174003439138
注:采用汇款方式购买磋商文件,文件获取时间以代理机构账户到账时间为准;若供应商汇款到账时间未在磋商规定的文件发售时间内的,供应商不具有应答资格。
四、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纸质响应文件现场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57号盟科汇5层512室)。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代理公司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应答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 间:2024年10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57号盟科汇5层512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监督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532号
联 系 人:石国锋
电 话:13945670828
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88号1幢3层302室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15145092231
电子邮箱:tyzb003@163.com
附件1:获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获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标段(包)号 (如有) |
|
获取文件单位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
联系人 |
|
移动电话 |
|
接收文件电子邮箱 |
|
获取日期 |
|
备注 |
|
注:请供应商在文件费汇款成功后将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完整发送至tyzb003@163.com邮箱,开具发票信息发送到taiyucaiwu2024@163.com,如因投标单位未提供开具发票信息或信息不完整,文件获取截止后财务将按现有信息开具普通发票,过后不再重新开具发票,请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