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半月镇人民政府当阳市半月镇红光村烘干和收储库新建项目(基础设施)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当阳市半月镇红光村烘干和收储库新建项目(基础设施)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dangy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YZ1201-202401-01F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82-2024-01162
3、项目名称:当阳市半月镇红光村烘干和收储库新建项目(基础设施)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73.568028(万元)
6、最高限价:373.568028(万元)
7、采购需求:
该工程为当阳市半月镇红光村烘干和收储库新建项目(基础 设施),主要内容为:1.新建烘干车间,建筑面积2117m2,含土 石方工程、砖砌体、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门窗工程 屋面及防水工程、楼地面工程、柱墙面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水 电安装工程等;2.新建粮食收储库,建筑面积1152m2,含土石方 工程、砖砌体、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楼地面工程、柱墙面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水电安 装工程等;3、室外100吨电子衡及室外C30混凝土地坪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 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 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磋商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6.2 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6.3 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6.4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6.5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上传有效的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须为该供应商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现场专职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7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 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3个月(2024年07月~2024年09月)中任意一个月以供应商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dangyang.gov.cn)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1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登录“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操作系统,进入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供应商应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具备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栏目的《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4年09月27日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dangyang.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当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gyang.gov.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当阳市半月镇人民政府
地 址:当阳市半月镇红光村三组3号
联系方式: 13872547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当阳市长渠路36-1号
联系方式: 15672497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利
电 话:15672497777